一、新生入学后,学校发给学生证和校徽,号码登记在新生名册上备查。
二、学生证为我校在籍学生有效身份证明,只限学生本人使用。
三、学生每学期报到时,需持学生证到所在学院加盖注册章,否则此证无效。
四、学生应妥善保管证件,不得擅自涂改、转借。
五、学生遗失学生证,需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如遗失不报,被他人利用以致造成不良后果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具体补证办法如下:
a) 在教务处网站“菁林园”上下载《补办学生证申请表》,学生本人写出补证书面申请。
b) 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进行审核,并分别在申请表及学生照片背面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c) 学生持申请表及照片到教务处办理。
补证时间:每周二正常工作时间;
补证地点: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d) 学生在登记办理一周后到教务管理科领取新证。
六、按教育部规定,学生凭学生证和IC卡可享受火车探亲乘车优待,探亲乘车区间在入学时填入学生证,除父母工作单位证明父母工作调动或家庭迁居外,一律不得更改。
七、凡持有两个学生证骗取购买双重半价火车票,一经查实,将给予纪律处分。
八、学生因毕业、退学、转学或其他原因注销学籍离校,应将学生证、校徽交回教务处。
附:
学生证补办申请表
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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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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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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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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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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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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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补
发
原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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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意见:
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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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失记录: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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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补办流程:
1:学生本人写出申请补办理由。
2: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进行审核,并分别在申请表及学生照片背面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3:学生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可在宣传部校报编辑部办理挂失手续)。
4:学生于每周二持该申请表和近期一寸彩照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登记补办。